各学院(部)、处(室、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五五”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科学谋划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就编制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马宏伟、刘必千
副组长:周凯猛、徐宏桂
成员:张乃良、裴红娟、于瑶、刘沭丰、朱伟、朱军、朱莉、孔尚、戴东光、李雷、陈军、韩世晨、陈国兵、陈伏兵、李宏、刘笑诵、李法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张乃良
副主任:裴红娟、于瑶、刘沭丰
成员: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协调、资料整理与撰写工作。
二、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安排与分工
(一)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协助部门:各学院(部)、处(室、中心)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写体例见附件1《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写体例》。
(二)专项发展规划
1.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专项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教务处
协助部门:学工处、校企合作处、教学督导办公室、二级学院(部)
2.人才队伍建设专项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组织部、人事处
协助部门:学工处、图文信息中心、后勤保卫处、财务处、二级学院(部)
3.文化建设与品牌创建专项发展规划
牵头部门:宣传部、党政办公室
协助部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二级学院(部)
专项发展规划编写应参照附件2《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十五五”专项发展规划编写体例》,文本要求逻辑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语言精炼,可量化、易操作。
(三)发展规划要点
未牵头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的其他部门除积极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专项发展规划外,均需要提交部门发展规划要点。要点需要列出“十四五”取得成绩与存在问题、“十五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主要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措施,可量化、易操作。
(四)二级学院(部)发展规划
各二级学院(部)应结合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本学院实际,编制学院“十五五”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学生发展等重点任务。
三、时间进度安排
1.2025年10月25日前,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成立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十五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2.10月25日至10月31日,完成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基本框架和专项发展规划体例。
3.10月25日至11月15日,通过走访、座谈、问卷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查阅相关资料,进行全方位调研,完成发展规划和要点撰写的准备工作。
4.11月15日至11月25日,完成学校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及部门规划要点初稿,各级规划要求目标上下贯通、内容前后一致。
5.11月26日至11月30日,征求意见与认证审查。
6.12月1日至12月5日,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审定发展规划和要点,同时充实、调整学校发展规划具体目标任务。
7.12月6日至12月10日,修改完善总规划与专项规划。
8.12月20日前完成所有发展规划及要点编排、上报,组织好学习宣传发展规划,确保2026年1月实施。
附件:1.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写体例
2.明达职业技术学院“十五五”专项发展规划编写体例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30日

版权所有: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苏ICP备 10048023号-1
公网安备 32092402000211号